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开云(中国)官方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系部按本通知要求,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系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
二、工作安排
1.各系部要按照《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开云(中国)官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各相关系部按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确定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对于确定为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认真填写《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4),我中心将对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重点检查督导。
2.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各系部结合自身实际,在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基础上,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所属实验室全面自查,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2)。
3.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纠整改。各系部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自纠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现场检查
开云(中国)官方根据各系部实验室自查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核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2.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所属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逐条对照落实。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责任。认真落实《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开云(中国)官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所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和动态台账,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把好所属人员准入关。各系部按照《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开云(中国)官方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6月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附件3)、《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5)、《2024年开云(中国)官方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系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建飞 史玉川
电话:87625069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