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坚守责任担

作者: 时间:2014-10-10 点击数:

落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

————专访市委常委、纪委刘明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任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前,本报记者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明轩进行了专访。

:刘书记,请谈谈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

刘明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为我们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近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基本内容和保障措施。中央、中内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充分说明了落实“两个责任”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牢牢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请您谈谈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应该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刘明轩: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或是抓业务硬抓党务软,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或是对主体责任不以为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事全推给纪委(纪检组),就像咱们报社评论员文章所说,“只挂帅不出征”、“只派活不动手”。这都是定错了位、使歪了劲,忘记了党委(党组)的责任所在。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毋庸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扛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统筹谋划,全面部署。要分清职责,厘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切实改履行“一岗双责”,既然不能用党委的集体责任掩盖个人领导责任,也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好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廉政从政表率等“五项”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过去,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经检组)承担了很多本该同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明晰内设机购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要坚持不懈执纪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下“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摄,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还要按照“打铁还要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两个责任”存在着辫证的逻辑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各级党委、纪委只有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两个责任”共担并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带动治理腐败的深度变革,才能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为坚决遏制腐改蔓延势头提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怎样才能使落实“两个责任”不流于形式?

刘明轩: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位出了详细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5项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14项责任,纪委(纪检组)的10项监督责任,并确定了10项保障措施,为各级党委、纪委更好的履行“两个责任”提供了依据,也强化了刚性约束。同时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度化和常态化。今年3月份,市纪委集中3三时间,围绕强化“两个责任”,实行“一案双查”、严格“两个追究”,分别对22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纪委书记和48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失职等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如果纪委(纪检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也要坚决追究纪委(纪检组)相关人员监督失职的责任。

供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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