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引领,是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干事创业的重要标杆。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忠诚立志、干净立身、担当立行,既当“三严三实”的践行者、示范者,又做“三严三实”的推动者、维护者。
严以修身,要坚持“两修”,既要修心,又要修行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正其心、端其行,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才能占据道德高地,形成人格魅力。修心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要勤补精神之“钙”,努力学懂弄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坚持学思践悟,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最高位置,听党的话、跟党走,做党的忠诚卫士。修行就是要增强政治定力,要争当守纪模范,执纪尖兵,能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时刻给自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设置“禁区”,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能坚守责任担当,不为杂音所扰,踩着不变步伐,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严以用权,要坚持“两公”,既要公正,又要公开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同时权力也是把“双刃剑”,既可使人功成身就,也可使人身败名裂,关键在于“公”、“私”二字。首先要秉公正之心。纪律审查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唯有出于党心公心,严格按照政策原则办事,才能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真正做到对组织、对自己、对当事人负责。要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绝不侵犯被调查人的人身权、健康权。要坚持心中有法、眼中有纪,绝不拿纪律做人情,绝不用原则做交易,绝不以办案谋私利。其次要立公开之序。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行使权力必须符合规则、程序和制度,即用权决不能任性。对内要健全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查审分离、案件公开等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杜绝“灯下黑”。对外要完善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制度,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机关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发布反腐动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实施力度,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严以律已,要坚持“两慎”,既要慎独,又要慎微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 “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慎独慎微,把公正廉洁内化为一种追求和准则,日夜思之,朝夕行之,才能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形象。慎独就是要勤奋克己,始终如一。选择纪检监察事业意味着选择了孤独和寂寞,就要远离鲜花和掌声,就要舍弃一些本可享有的自由、亲情、友情等。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把自己的一举一动同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联系起来,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慎微就是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认清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坚持原则和规矩,把握标准和尺度,做到知所守、知所惧,不越雷池半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亲商、爱商、敬商,支持帮扶企业发展,而不要勾肩搭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不分彼此,主动划出公与私的界限,坚决杜绝任何与腐败沾边的“第一次”。
谋事要实,要坚持“两深”,既要深思熟虑,又要深谋远虑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要在理论上大胆探索,行动上大胆实践。一方面要深思熟虑制定战术,坚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做到以治标为突破、以巡视为先锋、以“三转”为聚焦、以监督为重点,“打虎”、“拍蝇”,重点查处“三类人”,重视解决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振群众的反腐信心。另一方面要深谋远虑设计战略,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反腐败斗争前沿,努力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生态。要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尽快完善党内法规和“用人、用权、用钱”相关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筑牢不想腐的精神家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注重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对党员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创业要实,要坚持“两尽”,既要尽职守责,又要尽心竭力
“业精于勤,行成于思”。我们必须保持勤奋敬业的责任担当。首先要尽职守责抓主业,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紧盯“破纪”之初,采取纪律提醒、约谈函询、警示谈话以及纪律处分等,帮助干部出汗排毒,防止党员干部在法律和纪律之间作 “自由落体运动”。其次要尽心竭力抓改革,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考核、约谈和述廉述责接受评议等推进落实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引导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深化纪律检查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查办案件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两个为主”以及巡查、派驻监督“两个全覆盖”等各项改革任务,形成有利于监督执纪问责的体制机制。
做人要实,要坚持“两忠”,既要忠诚担当,又要忠厚老实
忠诚担当,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在面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敢于亮剑,不畏惧、不犹豫、不退缩,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和韧劲,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一环紧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业。忠厚老实,就是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三严”是价值取向,“三实”是行为取向。坚持“三严”,时时用“严”要求,才会达致“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坚持“三实”,处处用“实”说话,发展的愿景才会变成美好现实。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刻刻都要从“严”要求、从“实”着力,努力在保障和促进全市 “三个发展”、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滁州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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