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高度,立足理论前沿,放眼未来发展,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对于更好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围绕贯彻“四个坚定不移”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继续解放思想情况加强监督监查。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的要求,重点围绕党员干部是否坚持实事求是,是否坚持与时俱进,制定的大政方针是否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思想路线的正确执行,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是围绕坚持改革开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的要求,重点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三是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坚决反对和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以及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四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重点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各项措施、各阶段目标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
二、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要求,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巡视工作,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二是更加注重预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法律纪律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教育实效。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当前尤其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围绕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完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制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不断完善听证、询问、质询、提醒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完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和依法执纪的原则,不断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与此同时,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特别注重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违规发放与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津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同时,注意查办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三、不断强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格追究其责任。三是强化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加强与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认真探索、健全完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机制,实现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努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艰巨的使命、繁重的任务,需要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全党同志提出的“四个一定、三个始终”,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纪律。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干部的选拔、培养、交流力度。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要求,做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表率,特别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尤其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始终保持公正清廉,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增强政治鉴别、服务大局、运用政策、开拓创新、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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