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今年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市委相继制定了《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要真正把中央和省市精神落到实处,就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和把握县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规律性,不断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模式,使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一、创新载体,增强预防腐败教育实效
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应遵循对人的教育的基本规律,要因人、因时、因事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应在系统深入地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道德情操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形式的转变。教育活动应针对不同群体,选择典型案例,有重点地教育引导。应注重把廉政文化与地方特色、行业文化、家庭特点相结合,注重载体的创新。总之,通过形式、载体的创新,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亲和力。
二、创新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遏止腐败的产生,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三、创新模式,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控制
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就要突破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企业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力点廉政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解决反腐倡廉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市提出了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用人导向、廉洁自律、风险防范、监督控制、案件惩戒、源头治理七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这七项机制,全面落实了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又集中体现了我市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思路,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县级权力制约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作用
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省委、市委为改革和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出的重大决策。纪工委、监察分局实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督导、监督、检查职能,是纪委派出的巡视巡查的有力工具。按照强化监督、重在预防的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应明确以下四项工作机制:日常报告制、监督巡查制、列席会议制和廉政风险预警制,以预防腐败为主线,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有效抓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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