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治理“小金库”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15日,全省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面达到100%,自查发现各类“小金库”286个,涉及金额1.13亿元。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重点检查阶段,预计11月底基本结束。
“小金库”虽冠以“小”字,其危害程度却很大,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按照中央要求,今年5月,我省启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心和力度空前,提出“不抓则已,抓就抓出成效”。全省11个设区市和省直各部门均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3个督导组,集中时间对11个设区市和6个重点省直部门工作进行督导。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省严格推行“一把手”公开承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小金库”清查工作作出公开承诺,“一把手”签字,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为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注重创新,狠抓落实。其中,唐山市采取“点对点”督查、“背靠背”互查等工作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彻底清查。石家庄市将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与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528个单位2488个账户进行了重新确认。张家口市出台专门举报事项管理办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自查自纠向重点检查“转段”时期,我省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单位“一把手”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力度不大、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在省直部门开展了限时15天的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确保自查不留死角。
目前,全省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0余名专业人员,组成11个检查组,正在对省直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我省要求,对被查实存在严重“小金库”问题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后处理”。同时,坚决把中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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