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7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冀人社发[2019]28号),现将《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予以转发,请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附件: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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