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开云(中国)官方学术梯队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的核心作用,推进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学术造诣深厚、业务水平精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专业带头人,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通知》(石教函〔2022〕225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就开云(中国)官方开展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开云(中国)官方专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成绩突出,师德表现好,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被评为2021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任期内的人员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部门推荐不超过2人。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5月23日前)。申请人对照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填写《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部门初评(5月24日前)。各部门根据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评定,并填写《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3.评审委员会评审(5月28日前)。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术成就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22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初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4.公示上报(6月9日前)。评审结果经开云(中国)官方批准、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四、其他要求
5月25日上午12点前,各部门将《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104室;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为“××(部门)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发送至renshichu2021@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赵鹏,87625015。
附件:1.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通知.pdf
2.
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doc
3.
附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