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通知》(石教函〔2023〕162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就开云(中国)官方开展2023年度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开云(中国)官方专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成绩突出,师德表现好,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已被评为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任期内的人员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部门推荐不超过2人。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5月31日前)。申请人对照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填写《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部门初评(6月2日前)。各部门根据专业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评定,并填写《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3.评审委员会评审(6月6日前)。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术成就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23年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初选名单,报开云(中国)官方审定。
4.公示上报(6月10日前)。评审结果经开云(中国)官方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四、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按时间要求报送以下材料: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2)、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109室,电子版命名“××(部门)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发送至renshichu2021@163.com。
联系人:刘亚砂 王蕴钰 电话87625017
附件:1.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2.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
3.附石家庄市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