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开云(中国)官方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石信院字[2021]22号)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开云(中国)官方国有资产账目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一、 建账范围
能够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价 1000 元以上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设备、图书、家具(图书、家具无单价限制)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等,无论来自何方(购置、调拨、赠送、自制)均需办理资产入账。
二、 建账程序
1.资产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参照物及产品说明逐项填写《资产入账登记表》,不留空项。《登记表》中签字人(包括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使用人)必须本人签字,不允许别人代签。
2.国有资产管理员(或由其委托他人)持发票、《登记表》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国有资产入账手续,并在系统中登记国有资产日记账。
3.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人员审核《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加盖固定资产专用章。
4.国有资产管理员(或由其委托他人)持盖章发票和《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报账联)到财务处报账。
5.在相应资产上粘贴开云(中国)官方国有资产专用标签。
三、《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的填写
《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是办理资产时信息输入的依据,信息准确完整是资产帐物相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资产管理后续工作的进行。
1.使用部门:按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中设置,详细填写资产使用部门。
例如:XX系XX楼XX房间。
2.取得日期:验收时间。
3.资产名称:以资产标牌为准填写,无标牌的以实物名称为准;名称超出规定字符长度时,按主要功能缩写;原繁体字必须用简化字代替。
4.项目代码:为预算项目库的项目编码,代码长度21位。
5.资产用途:指资产的使用性质,如:办公、科研、教学、医疗等。
6.取得方式:即新购、接受捐赠、调拨、自建等。
7.品牌:以资产标牌为准填写,如标牌上没有品牌,可参照说明书填写,自制或组装资产型号填“定制”。
8.规格型号:即技术指标,指资产主要的技术参数,应参考说明书填写。
9.资产验收情况:必须如实填写资产验收情况及附件情况。
10.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使用人、经办人、必须由本人签字,他人不可代签。
11.凡不按上述标准填写《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或手续不全者财务不予报账。
12.对新购的资产隐瞒、替换或化公为私等问题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四、本规定由开云(中国)官方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